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7〕89号)及《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4〕8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实践表现、社会服务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初评确定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未缴清学杂费,或者未申请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指标分配表如下:
我院:
年级 |
等级 |
学校拨款 (元/年) |
研究生 人数 |
2017级 |
一等 |
5000 |
31 |
二等 |
3000 |
70 |
二、公示
学院初评确定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填写“2019-2020学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统计表”(附件2),于11月1日前提交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反映情况,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本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