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0室内游泳锦标赛报名通知
研究生各班级:
请做好动员工作,统计好名单,在6.2日之前将报名表发到以下信箱:284004413@qq.com。
我院研工办
2010-5-28
西安交通大学2010室内游泳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宗旨
发展体育运动,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活跃学校体育文化生活,选拔游泳人才,促进我校游泳运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0年6月12日,西校区游泳馆。比赛前会安排适应场地。
三、参加单位:
本科生以书院组队报名参加比赛,报名队数不限。
研究生以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2项)
⑴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
⑵ 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⑶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⑷ 蝶 泳:50米、100米、200米
⑸ 接 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2、学生女子组:项目同男子组
五、参加办法:
1、报名资格:
学生组:凡本校在籍学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在籍学生,通过体检身体健康者,并持本年度游泳证(没有游泳证的可以去西校区办理,费用自付),均可通过各院选拔报名参加比赛。
2、报名人数:
⑴ 各单位应报领队 1 人(必须是单位领导),教练员 1 人;
⑵ 学生组:本科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 15 人,每人限报3项;研究生以个人报名,每人限报3项;
⑶ 每项接力,每参赛队限报一队(以赛前申报为准,报名运动员均可参加,每队中校游泳特长生不得超过1人);
3、报名时间:
学生组各单位将盖有本院公章,经院领导签字后将报名单(必须打印)于6月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送交体育部群体办公室室(82665953),逾期不予受理,以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协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2、所有项目均直接分组决赛,校游泳队队员录取同名次。
3、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七、录取名次与名次决定:
1、个人名次:(包括接力)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如某单项报名不足8人、队时(包括8人、队)则减一录取,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报名者可另行选择项目。各单项名次得分按 9、7、6、5、4、3、2、1 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2、团体名次:
(1)学生组本科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取前三名,按各队男子、女子在各单项中得分之和的多少分别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在校游泳特长生每单项只录取第一名,按9计入本单位团体总分(接力项目除外),但其成绩必须高于普通学生第一名成绩。
八、奖励办法:
1、获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奖奖牌一块。
2、各单项奖励前八名。
九、资格审查:
1、各院须于规定日期前,认真选拔、组织本单位代表队,严格按要求报名。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学生证、工作证检录,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运动员应参加游泳健康专项体检,合格者方可参赛,以游泳证上的健康合格印章为准。
4、为了端正赛风,大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将继续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队比赛成绩、获奖名次、并追回奖牌,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停止该单位参加下届校游泳比赛资格。
5、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交由该单位核批的申诉报告(由该单位领导签字)和缴纳申诉费100元,方可受理,如胜诉则申诉费全部归还,如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比赛结束30分钟后不再受理申诉)。
十、附则:
1、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得更换或增补运动员。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修改补充。
3、参赛装备各代表队自备,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部
2010.05